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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拟明确规定公益性用地比例

来源:广州日报2024.05.08浏览量:3469

简介:广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拟明确规定公益性用地比例

  广州日报讯  2024年5月7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在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根据征求意见稿,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含县、县级市、市辖区,下同)、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可组织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其中,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益性用地比例进行了详细规定。例如,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城镇开发边界内一个完整的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其余各市城镇开发边界内一个完整的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30%;广州、深圳、佛山、东莞市城镇开发边界外一个完整的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20%,其余各市城镇开发边界外一个完整的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不低于15%。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各地应统筹考虑本辖区成片开发建设安排,合理控制每年编制方案数量。除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成片开发方案以及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产业园的成片开发方案,应单独组卷、方案数量不受限制外,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每年不超过4个方案,东莞、中山市每年不超过10个方案。

  须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会议成员或村民代表同意

  对于开发方案的征求意见环节,征求意见稿也进行了详细规定: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时,应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公众、有关专家学者的意见,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未经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不得申请土地征收成片开发。